猫和我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糟糕,我成为了魅魔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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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应届大学生的身份求职成功的,成为了公司的初始员工。

    算起来,他跟着庄总做助理也有五六年了,自称是全公司最了解庄斯夜的人也不为过。

    说起庄总,龙宇本人非常佩服他的自律以及对待工作的态度。

    公司成立初期,条件艰难,庄总成宿成宿的呆在公司做项目,就算如今公司日益壮大,他对于事业的奋斗之心从未没松懈过。

    这几年他几乎没休过假,也没什么私人生活,不喜欢应酬酒会,私生活更是干干净净,这对于一个在事业上略有成就,又年轻英俊的男人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平日在公司,自己也常常听到女同事私底下讨论,说庄总十分擅长“用脸杀人”,虽然说得夸张,但也不无道理。

    庄总的长相符合一切审美,轮廓硬挺不失精致,别说女同事们私底下讨论,龙宇自己看了这么多年,偶尔也会感慨,人怎么能长成这个样子。

    但是人就不会完美,公司高层们都知道他有一个怪癖。

    庄总不喜欢和异性接触,公司员工男女比率持平,但是与庄总交流密切的核心部门却都是男性。

    包括上次公司招聘助理实习生仅限男性,也是因为大家了解庄总的习惯,至于什么出差需要,工作性质特殊,完全是为了应付大众的理由罢了。

    龙宇有时候觉得,庄总对于异性的回避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或许真的就是一种病。他几度想劝庄总去看看医生,但始终没敢开口。

    说到底他和庄总只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有些事情的确不适合开口。

    再到后来,他自己有了女朋友,感受到爱情的美好,便越发觉得上帝真的很公平,大概正是因为庄总有这种特殊情况,所以才会在事业上如此专心吧?

    他很敬佩,也自认做不到。他可以接受工作繁忙,但是忙到舍弃自我放弃一切,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但如今,庄总竟然一改常态,对一个女生如此关心,又是盘店,又是安排工作,这要说两人没关系,谁会相信?

    想明白这一切后,此时龙宇只觉得胸口砰砰直跳,难道庄总克服了自己的心理状况,开始追求……女生了?

    只是这追求的方法有点与众不同,一般追求女生不都是送花送礼物,请吃饭带出去玩,哪有直接当人家老板?

    再者说了,就算是当老板,那也弄到公司来,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敲敲电脑,吹吹空调,工作更简单也更轻松不是吗?

    费解,实在是令人费解啊!

    龙宇站在办公室外走了好一会儿的神,直到有同事路过和他打招呼,他才反应过来。

    想起庄斯夜的安排,急忙投身到工作之中去了。

    盛凌华与龙宇加上了联系方式,两人的沟通只有寥寥几句,盛凌华按要求把银行卡账号发了过去,对方看起来工作也很忙,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复。

    此后几天,赵姐一直在店里忙着货物盘点,盛凌华白天要是没事,也会过来帮忙。

    张锐这小子嘴上说着要找工作,但也就是嘴上喊得厉害,日子还是照常过,该打游戏打游戏,看不出一点着急的样子。

    赵姐也叮嘱了好几次,但每回对方都是嘴上答应,实则不行动,看得她直摇头,私底下和盛凌华说:“店转了也好,少点麻烦事,他爸妈都不管的事情,我又何必操这个心。”

    这天晚上,盛凌华照例值夜班,到了后半夜客流量骤降,她闲着无事玩起了手机。

    她正和谢天骄约这周见面时间,本来说好订在这两天,可是对方突然说家里来了亲戚,最近都没空。

    原来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

    盛凌华发出感慨,她打小就没有家庭方面的困扰,小时候在福利院生活,院里的叔叔阿姨对她都很好,还有一群同龄人陪伴,她的童年还是挺热闹的。

    到了青春期,她又继承了魔法少女的记忆,什么中二期、文艺病都与她无缘,生活相当充实。

    直到上了大学,和不同成长经历的室友住在一起,她才发现原来人的生活是这样的不同。

    有的人从小父母不和,只能住在爷爷奶奶家,也有人家庭和睦,一家人整整齐齐来送孩子上学,逢年过节同学都盼望着回家和亲人团聚。

    但盛凌华对此便无感,她虽然有时也会想念福利院的叔叔阿姨们,但并不会产生眷念情绪。

    魔法少女是被允许结婚生子的,但据她所知,很多同类最终还是选择了单身一人。

    当然这也跟时代观念有关系,但盛凌华觉得自己可能也会是这个结局,这也是为什么她和庄斯夜签订契约,却觉得无所谓的原因。

    叮咚——

    听到电子门铃声响起,盛凌华停下思绪,正准备喊出欢迎语。

    “欢迎……”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灵活娇小的身影冲她扑了过来。

    她下意识想要戒备,但在认出身份后立刻变换姿势,接住对方。

    “老大,我回来了!”

    听到阿莫熟悉又高昂的语调,盛凌华露出笑容,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发顶,手感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长高了呢,不过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连个招呼都没打。”

    对方回答:“当然是回来保护你啊。”

    说着阿莫松开盛凌华从柜台里跳了出来,收银台足有一米高,但她的动作却十分灵巧,弹跳力惊人。

    阿莫信誓旦旦地对她说:“我是回来帮你杀掉那个影族的。”

    盛凌华看着个头还没有自己高的少女,没来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明明没有告诉阿莫这个消息,况且对方从去年便离开H市开始四处游历。

    一提到这个阿莫便不乐意了,她嚷嚷着说:“老大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要不是我问别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呢。”

    面对质问,盛凌华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不想当耽误你历练。”

    “你都出事了,我还有什么心思历练啊!”

    阿莫是一名还未成年的狼人,狼人有一个习俗,会让临近成年的成员外出游历,等到度过了自己第一个变身,才可以回归族群,意为历练结束。

    两人也是因为阿莫游历到H市才相遇的,当时的阿莫看上去就像是个初中生,盛凌华见了心生恻隐,便邀请她来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又教了她一些格斗技巧。

    之后阿莫依依不舍地与她告别,继续着自己的历练之旅。

    其实盛凌华非常不理解狼人的这个习俗,按理说未成年的成员正需要保护,族群不提供就算了,竟然还要她们独自去面对危险。

    后来还是爱德蒙为她答疑解惑,狼人是个崇尚力量的种族,谁强大谁便值得尊敬,对于弱小的成员他们不会花费太多心思,让她们出去游历,更像是一种自然淘汰的筛选机制。

    盛凌华当时听完的第一反应便是——比起强者,狼人更需要义务教育。

    不过人家种族能够顺利繁衍这么多年,说明这一套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在现在这个环境里,以狼人的身体素质,外出游历的危险系数其实也不高,别看阿莫现在也就高中生的样貌,打十个张锐还是轻轻松松的。

    “怎么样,有那个影族的消息吗?”阿莫活动着手腕,稚嫩的面孔说出杀气腾腾的话:“我现在就去办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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