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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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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番外:男主自白 我要爱她。

    1.

    小升初结束后的那个暑假, 我爸妈马不停蹄地把我送到了英国爷爷奶奶家,在飞机上我假装睡着,听到赵女士吐槽我太皮了, 说一个学期折了三把伞进了医院四次,就该给我买个雨衣。

    我觉得我出场的时候到了, 就伸出四根手指翘到他俩面前,“赵老师,是四个。”

    果不其然, 我爷爷奶奶拥着我站在院子里送他们走的时候, 他俩异口同声地同两位老人家挥手作别, 瞥我那一眼,嘴里用的是“Go away”。

    挺无所谓的, 因为我拥有了人生中第一辆山地车,这是老爷子送我的升学礼物。

    六十三天的暑假, 我骑着那辆自行车摸清了整个社区, 还妄想骑它去逛伦敦塔桥, 想着日落的景色肯定很盛大。我奶奶是个典型的、温和的东方老太太,听到我说这话, 她站在阳台上冲我和蔼地笑,手底下果断剪掉一根芍药枝桠, “腿卸了还是胎爆了, 小伙子你选一个。”

    我沉默一会儿, 昂首阔步出去了,我觉得我的背影应该还挺倔强。

    所以只能委屈车子陪我走一样的路,看一样的晚霞,听一样的歌,时复一时, 日复一日。不过好在家附近的公园里有一个二百米长的大坡,我喜欢在上面不断加速,在速度达到一定阈值的时候听风穿过我的心脏,想象蝴蝶落在我肩膀上,和我一起爬上天际。

    后来我把这事告诉林池安,她握着杯桂花引,问我的第一句话是“你摔了几次”。

    我摸摸鼻子,再比了个“four”。

    但讲这事情的原因肯定不是因为我想听她问这,果然,她下一句就是“挺浪漫的,陆聿哲。真的”。

    2.

    才不是,骑车摸风这事儿在遇到她之后早被我排到百八十号去了,要论罗曼蒂克,我内心的top1还是我俩初遇那天。

    先纠正一个错误,林池安一直以为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大一春天她扔错垃圾那次,其实不是,时间更早。

    那年十月接近尾声,安城已经很冷。我第二天要去车间参加金工实训,得六点起坐校车去新校区,一忙就是八个小时,晚上还得上专业课。我整个人烦得要命,便坐去图书馆前面那片空地上插着耳机听歌。

    日色渐沉,找不到小食的猫跑过来蹭我大腿,我拔掉耳机,随手摸了摸口袋,发现空空如也,这才想起来我妈拿走我那包只抽了两根的百乐门时,还顺走了王泽送我的牛肉干。

    淦,一口粗话还没出口,我就听到侧方的树林里传来一声抽泣的声音。

    讲真,吓了我一跳。当时暮色四合,日落的最后一片橙落在泛黄的枝叶上,金灿灿的漂亮。

    但从我的角度望过去,其实只能看见她的一个背影。小姑娘穿着件棕色的摇粒绒卫衣,戴着衣帽,帽子上有对可爱耳朵。

    我当时以为她是哪个压力太大的考研人,学到一半出来跑出来释放来了。但毕竟这事儿我没法儿也没必要帮,最多递张纸了。所以我拨了拨猫的身子,给它说你先离我远点,我掏张纸给你学妹送去。

    它当然听不懂,我是说给远处的人听的。但她好像没听到,只吸了吸鼻子,从自己的卫衣口袋里找出来一包Tempo纸巾。

    我为什么记这么清楚呢,是因为她最后走的时候把包装纸落在石桌上了,我替她扔的。青绿色的纸巾包上印着JASMINE,香型是茉莉花。那样浓郁的余香绕在我指尖,平白让我想起她从我身边经过时对我说“谢谢”的声音。

    轻淡、客气、带着鼻音,我思索了半天,觉得特像我奶剪花的声响。

    后来我仔细回想,发现自己确实没记住那张脸,但我记住了她带着耳朵的卫衣帽子。

    3.

    当晚回宿舍的路上,我边走边拿着手机打游戏。真不是我瘾大,主要是我都走一半了,人王泽忽然给我发信息让我帮他,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已经连跪三把了,场面不好看。

    我闭着麦在心里笑他,下一秒身后骑单车的人摁铃,我赶紧回了个头道歉,结果“对不起”只发了一个字音,我就想拦住这车。

    是下午刚见那姑娘。

    我觉得我俩还挺有缘分,于是直接锁屏往旁边慢慢挪,还在心里感谢学校在修路让我俩得以狭路相逢。

    昏黄的路灯照在她身上,我望向她的方向,像是在看向月亮里的人。

    “借过,谢谢。”她连鼻音也没有了,只是眼眶还有点红。

    我点点头,侧身让专门从车上下来的她过去。

    路这样这样窄,擦身而过之时,我甚至可以闻到她风尘仆仆而来的气息。

    她的身影消失在前方拐角处,车篮里的花在幽暗夜中拐出一道漂亮的弯。

    是的,她车篮里有两束花。一束曼陀罗玫瑰,一束白色洋桔梗。光似月辉的彩灯搭在上面,像我十二岁的夏天骑着自行车迎风而下时余光中看到的路灯。它们连成一束慢慢融化,忽进忽退。

    我猜她是用这些东西哄好了自己,因为她刚才对我道谢时嘴角还挂着笑。

    于是中午她剪花般清脆的声音又在我脑海中响起。

    花被我插进了心口。

    4.

    我年少时以为什么东西都是唾手可得的,再不济努努力结果总不会让人失望。

    但她的出现让我明白有些东西得靠玄学得靠缘分,还得靠一点点脸皮。

    就这样还不一定会成真。

    大二第二学期的时候我们学校举办了一次心理活动,我不爱参与这些事情,但王泽那天中午硬拉着我去给他女朋友捧场。

    我去了,我无比庆幸我去了。

    要不然我怎么知道挂在展厅最中央的那副字是她写的。

    我那次只呆了十五分钟,但收获颇多。一,她会书法;二,她是经管学院大一的;三,她叫林池安。

    最后一条是众人排队领小礼品,我排了十分钟的队才数着人头从领取人的签到名单上倒推的。

    为此我还获得了一个印着心理协会的钥匙链,后来林池安从我八百年没背过的旧书包里找到这个丑得贼抽象的娃娃时还惊讶地问我怎么也有。

    我不知道怎么提这件事情,就反向攻击她说小呆瓜你都忘了?

    人说你别唬我,这话术你用了不下三次了。

    挺聪明哈,我打着哈哈忽悠过去了,又不是什么大事。

    5.

    我一直觉得,爱是相吸相引,是真诚与信任,是由无数瞬间构成的永恒。

    我无比欢喜我和她拥有一段漫长的、甜蜜的大学恋爱期。在这个清澈又愚蠢的年纪,我们谈了一场不用计算任何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的校园恋爱。

    我陪她喝甜到发腻的芋泥奶茶,逛人挤人的快消品店,在商场负一楼的大通店铺里对着全身镜用iphone8拍照,还会在夏天的夜晚一起牵着手散步。有时我会等她下课,然后在下雪的安城手牵手走去食堂点一份热腾腾的砂锅米线,我来端盘子,她去取勺筷。在热气蒸腾间,我帮她取下雾住的防蓝光眼镜,细细擦干净。

    还有时,我会在没人的角落,偷偷吻她。

    我记不错的,那是她大二那年的冬天。雪干而脆,她的生日快要到了,我站在女生宿舍楼底下拨弄着脚下的洁白,思考该给她送个什么礼物。

    她从楼里跑出来,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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